来源:江南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:2024-07-15 23:43:59
即便是外国人,在韩国的生活离不开保险。韩国的保险大致分两类,一种是社会保障性的保险,另一种是私人保险。社会保障性保险包括国民健康保险、国民年金(养老保险)、雇用保险(失业保险)、产灾保险(工伤保险),私人保险包括疾病保险、死亡保险、终身保险、汽车保险、火灾保险等等。我今天给大家讲讲私人保险的知识,着重讲解购买私人保险时必须知道的三个知识。
私人保险相比社会保障性保险,最显著的特点在于:个人自由。对于合乎条件的人来说,社会保障型保险必须强制加入,但私人保险可完全自觉加入,买不买完全靠一个人的自由选择。这样的特点导致私人保险的项目众多,每份保险的保障项目、理赔金额都各不相同。所以在购买适合本人的私人保险时,想得到保险服务的真正落实,下面的三个知识必须要知道。
许多人在韩国买保险时,通过亲戚、朋友的介绍直接签约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在购买保险的时候,保险公司没提供详细记载保险内容的条款,同时也没有对保险内容做充分说明,购买保险的人有权在购买保险后1个月内取消合同(不用付违约金)。如果你通过保险推销员买了保险之后,发现保险内容不合理,而且没有从保险公司听取保险内容的介绍,可优先考虑用这个知识解除合同。
* 不过,保险公司一般在销售保险后不久,用电话录音的方式确认,购买保险时有没有听取对保险的介绍。如果回答了:“是”,就很难用这个理由解除合同了。
很多人在韩国买保险时,只是听到保险推销员(代理人)的口头保障签署合同。但在现实中,推销员为了卖掉保险,会在介绍保险的过程中“注入水分”。如果推销员的口头介绍和保险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时,购买保险的人有权按推销员介绍的内容得到保险的理赔。但是想行使该权利,必须要在听取推销员的介绍时收集到证据。要不然没有很好的方法证明推销员曾保障的内容,就无法抗辩保险合同。
* 有没有被“忽悠”的重点是证据。比如:录音、聊天记录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等。实践中,利用该知识维权成功就是要看证据,没有证据就只能按照保险合同的内容来理赔。所以有人想给你介绍保险时,为了以防万一取证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除了给自己购买保险之外,很多人为家里人购买保险。当一个人出钱给他人购买保险时,“他人”就被称之为“被保险人”(注意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同)。根据韩国的法律,保险公司出售死亡保险项目时,必须要获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才行。如果保险公司或代理人、推销员在出售死亡保险时没有正真获得前述的同意,死亡保险将变成废纸。因此购买保险的人受到了损失,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。
这三个知识看起来偏“理论”,但实用性极强。因为不少人在韩国购买的私人保险,大多没有正真获得对保险的详细介绍。很多人只是相信亲戚、朋友,直接在保险合同上签了字,等了解到保险内容时才意识到吃了亏。学习到这三个知识之后,如果及时有效地发现保险有问题,或许还能及时取消保险合同。关于在韩国买保险的知识,我将在下周二的【VIP讲堂】进行讲解。感兴趣的朋友们能加入VIP深入学习。(平台私信‘vip’仔细地了解)